社会活动

【通知】葫芦岛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执行新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

图片


关于执行新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


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:

您好!根据《关于规范超声检查和综合诊查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》(辽医保发〔2025〕51号)文件要求,我院将对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同步调整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1

执行时间


自2026年1月10日零时起,正式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。

2

查询与确认


门诊大厅价格公示屏、门诊自助机及一站式医保服务窗口现场查询。

3

温馨提示


本次调整严格依据上级统一政策执行,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我院深表歉意,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

葫芦岛市第二人民医院

2026年1月10日


上一篇:市区科协领导莅临葫芦岛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调研指导,赋能专家工作站建设! 下一篇:【迎新春医患联谊会】葫芦岛市第二人民医院肺结节诊治中心第二期结友会圆满举办,共筑肺健康防线!

  • 统一呼叫平台